公告字[0525]第001号
 根据《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的第三十条规定,学校对以下同学作出退学(取消入学资格)的决定,因这些同学难于联系,且通过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、电子方式均无法送达退学(取消入学资格)决定事先告知书,特予公告送达。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60日,即视为送达。
 如果以下学生对学校的拟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院教学办进行陈述或申辩,联系人王渠,联系电话:0591-22865930。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。
 特此公告。
  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51吃瓜
 2025年 3 月 1 日 
  
  
 
  
   
    
     序号  | 
     专  业  | 
     学  号  | 
     姓  名  | 
     学生类别  | 
     异动原因  | 
     依据条款  | 
    
    
     1  | 
  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| 
     190525037  | 
     杨涛  | 
   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(学历学位生)  | 
     拟退学  | 
     《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规定第1款  |